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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1352人公告(第二次)
2015-11-03 19:56: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翠屏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岗位代码:15202001-15202084〉可面向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本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约定事项说明

1. 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其中,不面试的岗位必须在体检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其中,报考翠屏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15202001-15202084)的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开考比例

除符合国家、省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岗位或乡镇招聘教育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详见《岗位表》)外,其余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17:00截止。

(一) 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