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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5-10-26 21:49:44   地区:浙江   浏览:0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州市交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是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 2015年10月31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11月7日

咨询电话:0577-88860379

2、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890号(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312室)。

(2)函件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wzsjtxh@163.com邮箱,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3张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通过函件报名的报考人员,照片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须在考试前一天到温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取准考证。

3.函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在报名结束5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函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面试(满分100分)*40%。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