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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广州番禺区疾控中心自招编外人员4名公告
2015-10-21 22:20:03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充实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本中心统一面向社会招考编外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职位:2015年拟招考编外人员4名。

(二)招考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考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考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考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应考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1.预防医师1名: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专业,学士学位。社会人员要求具有预防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收样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具有检验相关专业(如卫生检验、食品工程等)的优先,35周岁以下。

3.护士1名: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护理专业,35周岁以下,并已考取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

4.临床医学1名: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临床医学专业,40周岁以下,并具有临床类别的医师资格证。

 

(三)符合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应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鉴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不予录用。

(五)应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需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5年3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5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三、考试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州市番禺区卫计局网站、番禺人才网和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出公告。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和现场审核资格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 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和现场审核资格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番禺区市桥德胜路71号行政楼301室)

联系人:孔敏玲,陆小玲 联系电话:84615720,84619095。

4.资格审核时应考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户口所在地计生管理部门出具,下同)。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划生育证明。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研究生可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供参考。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