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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10月)
2015-10-19 18:36: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绥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择岗、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名,其中绥阳县文化馆工作人员2名;绥阳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设置详见附件《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至1997年10月30日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5年10月30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有超生行为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 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绥阳门户网(www.zgsy.gov.cn/)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等发布《招聘简章》。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0日-31日(9:00—16:30)。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3.报名所需资料及费用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④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2)报名表的填写: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填写《报名表》时,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填写的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要求统一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