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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贵州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2015-10-10 11:42: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编制属性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40名,单位均属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根据黔党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部分边远乡镇职位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0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习水县机关单位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人员;

2、截止2015年10月16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9、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还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6日—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股。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电子版报名表(请按报名表填表说明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JPG格式);

3、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5、报名费100元;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报名要求

电子报名表及电子相片通过U盘拷贝,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打印。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费后准予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