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浙江海盐县新闻中心事业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15-09-02 16:51:56   地区:浙江   浏览:0

海盐县新闻中心是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记者/编辑(事业编制)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0年9月9日-1997年9月9日),嘉兴生源或户籍(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浙江省户籍)。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5.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待遇

聘用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插入电子照片,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第一页和有自己信息的那页)、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等发至邮箱18857381818@139.com。提供虚假材料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自招聘通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9月9日17:30。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②现场报名:应聘者直接到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一份(附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两张),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间:9月9日上午8:30——17:30(中午不休息)。

现场报名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18号海盐县新闻中心(综合楼5楼515室)。联系电话:0573-86112278。联系人:李先生。

符合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四、考试方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主观题),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网上报名者在面试当天需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由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两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与考察由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人发〔2008〕58号和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