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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甘肃天水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544人公告
2014-11-13 20:47: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和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天水市2014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我市决定组织开展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544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2名,秦州区45名,麦积区38名,秦安县80名,甘谷县120名,武山县124名,清水县50名,张家川县3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2.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02年及以后毕业,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时在我市登记注册,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或离职的须出具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议)。

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且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2002年及以后毕业,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时在我市登记注册,持普通中专(中师)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或离职的须出具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议)。

3.天水籍生源。岗位列表无特殊要求时,报考市直岗位的为本市生源,报考县区岗位的须为本县区生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天水市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被开除公职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在读学生和未取得毕业证(截至开始报名之日前一天)的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2011年以来参加各类招聘就业考试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步骤和要求

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确定应聘岗位,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每天8:30至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rst.gansu.gov.cn)报名工作页面申请报名。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

上传本人照片前,应聘人员须先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底色为红色或蓝色,着深色衣服,不得进行PS处理),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

2.查询报名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