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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朝阳燕都新区招聘招商分局局长12人公告
2014-10-13 18:24: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组建和打造一支爱招商、能招商、擅招商的专业化招商队伍,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快推进朝阳燕都新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朝阳燕都新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分局局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招商分局局长12名。其中:

燕都新区招商一局招聘6名。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业、金属新材料及高科技电子三大工业主导产业项目进行招商。

燕都新区招商二局招聘6名。重点围绕现代服务业及房地产项目进行招商。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退休人员和社会自由职业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能适应长期出差。

2.熟悉招商引资的公关和谈判技巧,懂经济,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一定的招商引资经验。

3.熟悉或从事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掌握一定的招商引资资源,具有一定招商引资能力的人员优先录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0月14日及以前出生),65周岁以下(1949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

(2)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朝阳燕都新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联系人及电话:

招商一局 刘富军 0421-2730160

招商二局 李明祥 0421-273002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2014年朝阳燕都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分局局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A4型纸三份),自荐材料(2500字,一式三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考岗位,由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数。

(4)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择优筛选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筛选评审小组,通过对比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自荐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必要时可查阅其档案。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在朝阳人事人才网站等新闻媒体公布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由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采取成立专家评委会方式统一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围绕给定的问题来答辩,用于检测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沟通说服能力、谈判技巧和与招商工作方面有关的能力和素质是否达到拟聘用岗位的要求,由此来综合评价应聘者之间的优劣。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基准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由新区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中发现存在问题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 体检

主要检查拟聘人员是否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七) 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朝阳日报》、朝阳人事人才网站等新闻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因取消资格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