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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6 11:1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锡盟盟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盟直事业单位18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0名(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规定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4.能胜任岗位正常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6.具有锡盟户籍或锡盟生源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锡盟户籍时间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部分岗位不限户籍。

7.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 名

1.报名工作由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登陆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www.x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6月12日至6月15日。

2.报考者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者务必仔细查看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间:2013年6月15日前,提交地点: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房间。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审核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

 

2.资格审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办公室在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含减免费用人员),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2.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17日24: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3.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2年毕业的高校生,减半收取。2012年、201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到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进行减免费用资格审核确认。交表截止时间:2013年6月25日。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由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通过网上银行于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考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报考费用政策。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将家庭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及低保证原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到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进行审核确认。截止时间2013年6月15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