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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宣城郎溪事业单位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20 12:19: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原人事局、县编办郎人[2008]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郎溪民政局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的方法公开选调(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范围、对象

  全县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全额财供人员。

  二、选调(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在乡镇工作三年及以上(2011年1月1日之前);

  3、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 3月25日- 27日。报名者首先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在郎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用A4纸打印),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资格审查: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资格审查表应由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并加盖公章。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别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定。

  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如获得国家、省、市、县各级表彰的人员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不予承认。

  (2)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每科45元。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由于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报考岗位的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在2013年3月 28日到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改报其他相关岗位 。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4月7日上午8:30-10:00。

  请各考生与4月3日到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总分100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选调(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核。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奖励加分:近三年(2010年元月以来,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来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分别加5、4、3、2分,获国家、省、市、县系统性表彰的分别加 4、3、2、1分,获国家、省、市、县单项表彰的分别加3、2、1、0.5分。同一事项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各类表彰必须为规范的行政性表彰,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并于4月3日前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5、成绩合成: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再加上奖励加分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核、公示及聘用

  1、考核: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由县人社局和选调(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为拟调(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

  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