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人民银行守库押运人员招聘公告
2012-11-22 18:45:39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012年河北省人民银行系统守库押运岗位

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根据“公开公平、凡进必考、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河北省人民银行系统守库押运岗位合同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员数量

  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2人,黄骅市支行1人;

  中国人民银行南宫市支行3名;

  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1名;

  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1名。

  二、招聘对象

  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毕业生,以退役士兵为主。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男性,身体健康、年龄20—28周岁之间(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

  (五)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招聘单位所在地市辖区户口;

  (七)具备在守库押运岗位履职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12年11月21日—11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2012年河北省人民银行系统守库押运岗位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沧州市中心支行或黄骅市支行的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发至: czwangshuqing@163.com,报考南宫市支行的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发至:xtrhrsk@sohu.com,报考秦皇岛市中心支行的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发至:qhdrhrsk@163.com,报考廊坊市中心支行的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发至:wang.nahong@163.com。应聘人员应对《报名表》中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此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也不接受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所有提交《报名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2年11月29日前电话或邮箱通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及专业测试的有关事宜,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上午,考试地点为石家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专业测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侧重于考察考生的身体素质、专业技能等内容。专业测试时间为2012年12月3 日上午,考试地点为石家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分单位进行综合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单位的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退伍证/转业证、户口簿、最高学历学位证及特长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报名表》中填写内容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及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分单位进行综合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体检环节人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政审、体检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与守库押运新聘用的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解除合同。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合同到期后,除有重大贡献外,原则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