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永定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2-11-21 11:27:22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永定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永委〔2007〕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1、永定县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4名(公务员编制);

2、永定县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3、永定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职位要求

1、文秘人员职位(公务员编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共党员,本县在编在职公务员;

(3)参加工作年限满2年;具有1年以上党政文秘工作经历。

2、永定县政府总值班室职位(事业编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本县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3、永定县人民政府应急办职位(事业编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本县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干部。

(五)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岗位职数或该职位不开考。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