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驾驶员简章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0日后出生),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具有五年及以上驾龄,工作踏实,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金华市区常住户口,包括婺城区、金东区。
二、报名
2012年9月19日-21日(9∶00——17∶00),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516号,5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537070。报名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三、录用
报名人员由市检察院组织面试和技能测试,入围者经过体检、考核合格,择优录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