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科院心理所人力资源主管岗位招聘启事
2012-09-11 23:14:11 作者:admin 来源:中科院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前身是成立于1929年的中央研究院心理研究所,是国家级综合性心理学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人力资源主管1名。

一.岗位职责

1.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完成招聘计划并组织招聘。

2.进行合同管理,负责职工试用期满和聘期满考核、续/解聘等工作。

3.负责人事调配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派遣工作。

4.负责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申报国家或院公派出国、中科院王宽诚教育基金项目,并负责职工出国留学管理。

5.负责人力资源的各项统计、ARP和研究所外网人事信息的维护工作。

6. 负责部门内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通讯稿的撰写工作。

7. 协助负责人处理部门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及要求

1. 具有心理学博士学位或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2. 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3.熟练使用计算机,并熟练掌握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掌握文书写作的基本知识。

5. 具有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为人诚实正直,办事认真,踏实肯干,善于合作,具有较强的自控力、适应力,能够承受压力。

6. 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户口或为应届毕业生。

7. 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9月19日17时(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

2. 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代表性论文等)。

3. 能证明本人公文写作能力的管理类文件或报告1-3篇。

4. 北京市户口证明,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培养单位开具的统招证明。

5. 其他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竞聘答辩会,竞聘报告(PPT)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已有的基础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今后工作设想等。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

(四)通过竞聘答辩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心理所所务会研究决定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疑议后方能录用。

四.聘后待遇与管理

(一)聘后待遇

1. 享受相应岗位的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研究所的相关政策发放绩效津贴。

2. 对于首次参加工作的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的人员,入所两年内可享受生活津贴(具有博士学位者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者600元/月);

(二)聘后管理

1. 新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2. 新录用人员按照《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新聘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管理。

五.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renjc@psych.ac.cn

请应聘者一律用E-mail形式发送应聘材料,邮件标题为:姓名+学校或单位+学位应聘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4号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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