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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菏泽选调8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任村官
2013-02-04 18:23: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近日,《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出台,全省共计选调1500人,其中我市选调85人。从今年开始,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村服务满2年后,经考核考察合格,录用为选调生;今后不再直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选调生工作。

  今年我市选调范围为,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011年由我省统一选聘或招募、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全省共计选调1500人,我市选调85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69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6人。

  服务基层项目包括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保持政策连续性,2011年、2012年选聘(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分别参加2013年、2014年的选调考试。

  与往年相比,这次选调面向全国,不限生源,不限户籍。选调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的程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都由省里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8日8:30-22日17:30,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报名。3月17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知识)和申论。报考人员可于3月底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4月中下旬进行面试。

  2013年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在村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执行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录用为选调生后,其在村任职年限计算为工龄,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为选调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