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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音、体、美等学科教师公告
2013-04-11 23:26: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原则上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通过“公招平台”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二)资格审查

  各区县教委在2013年5月15日至20日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证书等材料。

  报考音、体、美学科教师的非相关专业考生,还需出具所在学校高校招收特长生证明材料。

  (三)面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公招平台”查询。面试时间为5月22日至27日,具体地点等事宜由各区县教委人事主管部门安排通知。

  第一轮面试结束之后,将进行岗位调剂工作。调剂岗位将在“公招平台”统一公布并报名,调剂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11日17:0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面试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公招平台”查询。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各区县教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教委网站公示7天。

  八、其他规定

  (一)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招全过程,如出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对于证明资料造假的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

  (二)对于受聘到农村中小学音、体、美等岗位的毕业生在本学校本岗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各区县教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2013年北京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招录职位表

  北京市教委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