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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市包河区招聘210名教师公告
2013-04-11 12:37: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3357133 (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0551-63357296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监督电话:0551-63357823(包河区纪委<监察局>)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hrsj.baohe.gov.cn)、包河区教育体育网(http://www.bhedu.cn)。

  附:《包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