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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招聘公办学校教职员180人公告
2018-07-13 23:26:25 来源: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正常开展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现将2018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职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本次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职员共180名,分六个类别:

(一)选招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10名);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招优秀教师(25名);

(三)选招中小学教师(78名);

(四)选招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40名);

(五)选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5名);

(六)选招幼儿园教师(12名)。

二、招聘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招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10名)

1.招聘职位

2.应聘条件

⑴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⑵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下同)。

⑶政审条件:遵纪守法。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下同)。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招优秀教师(25名)

1.选招职位

2.选招范围、条件

⑴选招范围

曾荣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表彰的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获市级以上的学科骨干教师等个人荣誉称号的在编在岗教师。

⑵选招条件

①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②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三)选招中小学教师(78名)

1.中学

⑴招聘职位(24名)

⑵应聘条件:

①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②服从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下同)。

2.小学

⑴招聘职位(54名)

⑵招聘范围

①A类教师职位:不限户籍。

②B类教师职位:源城区户籍居民(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⑶应聘条件

①学历、资格条件:应聘A类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B类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②专业条件: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和科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中:应聘科学教师职位的,须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毕业);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③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选招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40名)

1.招聘职位

2.招聘范围、条件

⑴招聘范围:具有源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并在普通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2年),任教期间按国家规定缴交了社保费用的现岗人员;其中,B类职位招聘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英语科目教师含英语八级以上的非985、211高校毕业生)。

⑵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品德与社会、心理和科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中:应聘品德与社会教师职位的,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专业毕业;应聘科学教师职位的,须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毕业);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⑶年龄条件:40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五)选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5名)

1.招聘职位

2.招聘范围、条件

⑴招聘范围:不限户籍。

⑵学历及专业条件:普师类专业教师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康复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具有特殊教育类教师资格证书。

⑶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