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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汉中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补录)公告
2024-03-20 10:14:50   地区:陕西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已招聘人员编制保障程序和补录计划专项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基层发〔2024〕15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汉中市组织实施2023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补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汉台区、略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共计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2023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至2006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二)应聘人员学历要求:

  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及各项资质(资格)条件须于2024年3月14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已招录为“特岗全科医生”且正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提前违约的人员;

  9.“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失信被执行人;

  12.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汉中市卫生健康委(http://wj.hanzh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7:00(星期六、星期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址:汉中市卫健委基层健康科(市政府1号楼210办公室,咨询电话:0916—2626989)。

  应聘人员根据《汉中市2023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补录)岗位表》,填写《汉中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补录)报名表》(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时提交《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