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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选调1人公告
2017-05-12 23:20: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县民宗局决定在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县民宗局下属民族研究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人。

三、选调条件

1.县直在编在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专长:擅长文字写作;

5.性别:男;

6.年龄35周岁以下;

7.工作一年以上,熟悉办公室业务工作。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统一截至2017年5月11日;其中,35周岁指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人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在处分期内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的方式,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陈 杰13508434704、陈兰娟:15074399806)(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民宗局办公室;

3.报名资料:

报考者需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

(1)《县民宗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进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报考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县民宗局选调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的方式通知应试者本人。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核实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信息,同时了解德、能、勤、绩、廉以及群众公认等有关情况。考察、程序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县民宗局党组研究报县人事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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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龙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