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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2023-09-05 17:09: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了及时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对教师的需求,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自治县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90名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7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9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82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以广西区内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河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暨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就业攻坚行动现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9日(星期六)09:00-13:00,

  2.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思源广场。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服务都安县基层服务协议(聘用合同)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都安县基层且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