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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人)
2023-11-13 14:57: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招聘岗位限定桓仁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正式公告发布前迁入(不含当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桓仁户籍,生源地为桓仁的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桓仁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987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要求1982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0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r.gov.cn,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报名,但必须为本人签字。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23桓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22日

  (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咨询电话:024-48822259 (每日接听咨询时间段同上)

  报名地点:桓仁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

  4、委托报名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5)。

  考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