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以下简称“东海局”)是自然资源部履行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派出机构,承担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目前下属12家事业单位,分布在江苏、上海、浙江、福建4个省(市),主要从事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观测预报等方面工作。根据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需要,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6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为:
1.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没有过工作经历的留学生。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及与岗位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应聘人员在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证书及对应的学位证书,应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4)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于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24:00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mnr.gjzhaopin.cn/),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
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即将取得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社会在职人员需上传各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上传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东海局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或按照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上海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将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将在东海局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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