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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7 16:18: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是江北新区党工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江北新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开展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的职能。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校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领航招聘网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党校)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素养、较强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0月23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0月23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3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用电脑端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3.报名需填写及上传材料:

  ①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②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④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⑤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表》时,“毕业时间”栏中须写明毕业证书取得的时间,并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毕业证”栏内,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院章)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栏内”;

  ⑧岗位二须提交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电子照片,并将其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⑨岗位二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上传至“材料栏”内(工作经历证明指满足要求年限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