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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遂宁市新闻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7 11:5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遂宁市新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新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遂宁市新闻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截至资格复审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定向、委培等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17:00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并将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snsxwzx0825@163.com)。

  2.报名须知及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岗位具体要求,审慎、酌情填报,责任自负。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