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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市新丰县医共体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5 11:38: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工作,逐渐完善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新丰县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4月10日8:30至4月19日17:30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gxfmedzp2024)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相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考生报名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

  (三)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4年4月20日8:30至4月23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2:00至4月27日9:00,报名成功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