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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人)
2024-03-26 16:1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和省里统一安排,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

  (二)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其中,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学历、学位、户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舟山市定海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5、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3日后出生);

  6、要求“浙江户籍”、“定海户籍”的以2024年4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7、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8、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的对象为:

  自主就业退役,且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规定程序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毕业生的退役士兵,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23年春、秋、冬季退出现役的大学毕业生;

  (2)2023年12月前退出现役后复学,于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

  符合相关条件已参加2023年首次报考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或放弃2023年首次报考的退役士兵(定海区安置办咨询电话:0580-8170100、8170167)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4年4月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11、在2024年4月3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

  12、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3日—4月7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4月7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8日12: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12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