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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德州市齐河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公告
2021-07-31 15:24: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激发我县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积极性,助力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计划下半年征集26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具备应征入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18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

  (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需具有齐河户籍(不限往应届)或者学校所在地为齐河的本科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

  (六)限男性。

  二、征集程序

  (一)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须于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完成“全国征兵网”报名的应征人员于8月6日携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到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齐河县人民武装部三楼)现场报名。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应征人员提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工作由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于8月20日前完成。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应征人员的年龄、户籍、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

  (四)批准入伍

  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由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下发《预定兵通知书》优先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结束后,批准入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征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征集计划,等额确定拟征集人员。应聘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考试成绩及排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qihe.gov.cn/)进行公示。

  (六)档案审查

  考试结束后,进入征集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档案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征集资格,因自动放弃或档案审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组织公示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征集的继续保留征集资格;影响征集并查实的,取消征集资格。

  (八)签订协议

  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拟征集人员签订延期聘用协议,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三、不再聘用被征集人员的情形

  (一)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升为军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