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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惠州市龙门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土地监察巡查协管员33人公告
2017-05-05 23:59: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我县的土地资源,加强对全县土地日常巡查工作,经县编委会议研究批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情况简介

龙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巡查协管员是我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直属县国土资源局管理,负责我县国土资源局下属12个国土资源所的土地日常巡查工作,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3年一签。

二、薪酬待遇

聘用后与龙门县国土资源局按相关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薪酬基本工资2000元/月。社保、医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购买。

三、应聘条件

报考条件要求:

1、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退伍军人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3、具有龙门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参加邪教组织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龙门县国土资源局招聘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表》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龙门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人事室,咨询电话:0752-7793899,联系人:吴梦菲。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表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已婚者须提交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填写《龙门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在该岗位服务。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成绩必须60分合格线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总成绩60分以上的人选可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