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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招聘3人公告
2017-05-06 00:03: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的发展规划,对集团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统一管理,对下属事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其依法经营实施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加强广东星海演艺集团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文化发展的能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1年6 月 30 日之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6年 6月 30 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 30 日之后出生的);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 6月30日之后出生的)。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星海演艺集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4:00,以到达广州邮戳日期为准,逾期递交的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3.报名及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1号广东星海演艺集团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10500;电话:020-37815593。

(二)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复印件;邮寄报名先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再提供原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应届学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6.社会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交凭证),在国有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www.gdwht.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