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泸州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机构岗)项目人员招募公告
2022-11-15 12:42: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泸州市卫生健康委、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泸县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机构岗)项目人员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我县计划招募66名高校毕业生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以下简称公卫特别岗)相关工作。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公卫特别岗(医疗卫生岗)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和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和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2020届、2021届和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报考人员应符合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中职、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按要求携带《泸州市2022年公卫特别岗招募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加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若报考人员为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若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需由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泸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按照岗位对应的招募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