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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枣庄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公告(100人)
2023-02-28 17:55: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网上初审。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各优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名额,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本公告中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根据情况采取面谈或者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首先注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同时侧重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员,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岗位调剂、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由滕州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与滕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滕州市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滕州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