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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邢台市信都区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公告
2023-08-09 09:3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实现教育强区战略目标,建设一支高层次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2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200名,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9日期间出生);2011年在邢台市教育局备案登记且目前仍在信都区所属公办学校任教的编外聘用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3年8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8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邢台市所辖县(市、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1年在邢台市教育局备案登记且目前仍在信都区所属公办学校任教的编外聘用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9日。

  岗位条件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大学生退役军人”。其中“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2023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其中“大学生退役军人”指邢台户籍或兵源地为邢台的2023年8月底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服役前取得大学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8月底前毕业的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