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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3-07-03 17:0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始建于1989年,隶属海南省妇女联合会,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2000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情况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6名,其中保教主任1名,幼儿教师5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规定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委培、定向及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工作经验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2023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考生如被聘用,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12.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69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8:00至7月13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贴照片后扫描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

  (3)与应聘岗位匹配的学历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