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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人员(幼儿教师)公告
2023-05-15 13:04: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是浙江省第一所示范性幼儿园,杭州市第一批甲级幼儿园,浙江省第一批省一级幼儿园,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浙江省先进教研组”等荣誉称号,现拥有壹颗幼儿园、第一幼儿园、托班部、浙师大幼儿园(金华)等多所园所。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人,定岗地点为杭州。

  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幼儿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证书等条件;正式聘用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17:00。登录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招聘系统(http://zp.zjnu.edu.c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相关荣誉证明等)。

  仅注册不报岗位,为无效报名。报名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或短信反馈理由。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笔试前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所报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位、相关荣誉证明等),来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儿童发展心理学等)。考试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25号,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zjnu.edu.cn/),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z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