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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安新泰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4-04-01 10:09: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1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9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新泰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4、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4月8日以前取得。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7、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3)新泰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至4月12日16:00

  报名人员登陆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ta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1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

  1001岗位引进计划全年(2024年)有效,可随时报名,集中面谈考察。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至4月12日16:00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4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12日16:00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