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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来宾市第一批“麒麟英才”引进计划公告
2022-07-28 17:1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来宾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决定组织实施来宾市2022年第一批“麒麟英才”引进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到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强化来宾市专业化干部队伍储备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二)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6日至2004年7月26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见《来宾市2022年第一批“麒麟英才”引进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来宾市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招录(招聘)为来宾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辞职的;报考过来宾市引进人才项目并在公示后放弃引进资格的,以及其他违反来宾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岗位聘用,按照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来宾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规定执行。属于初次就业的,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在管理七级岗位或专技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在管理八级岗位或专技十一级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聘用在管理九级岗位或者专技十二级岗位。符合上述条件但不属于首次岗位聘用的急需紧缺人才,已在原单位聘用至相应层级岗位或担任有领导职务的,可参考其资历、工龄、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适当放宽岗位聘用条件,确定聘用岗位等级。

  (二)引进人才根据《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D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和为期60个月、每月800元的生活补助;到来宾工作五年内在来宾市首次购房,凭购房材料可申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20万元。紧缺急需专业的E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万元和为期60个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到来宾工作五年内在来宾市首次购房,凭购房材料可申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5万元。非紧缺急需专业的E层次人才及F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和为期60个月、每月400元的生活补助;到来宾工作五年内在来宾市首次购房,凭购房材料可申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3万元。引进人才在来宾市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各县(市、区)、相关行业领域另行制定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引进人才享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有关文件执行。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8月3日。有意向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意向岗位对应电子邮箱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8月5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电话或短信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依据面试得分确定拟引进人才对象。如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属于医疗卫生、教育系统岗位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开展面试(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试讲、试岗等环节),并将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