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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利津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2024-04-08 11:52: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经利津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7名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强烈事业心、责任感。

  2.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

  全日制师范类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须有2年以上(含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任教经历(在公办学校或在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等部门审批备案的民办学校从事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校外培训机构除外)方可报考。

  全日制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且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隶属学科门类相同。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22年、2023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3.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4年12月31日)。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条件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2024年利津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发送电子邮件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止。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PDF版发送至报考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东营市利津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4年东营市利津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含临时身份证)。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5.往届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任教经历证明、印证佐证材料。

  6.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所在院系出具的师范类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利津县教育系统人才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等。面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多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并列的需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