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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05 11:35: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规定,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情况

  (一)单位简介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一所以先进制造、石油化工和信息类专业为主,经、管、商、贸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国家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合作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高等职业院校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广东省“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单位”高职院校、广东省绿色学校。2022年9月,学校被批准为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建设单位。2023年确立为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数字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

  详细资料请查阅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gzvtc.edu.cn)。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专业人才23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两种,其中,教师岗21人,非教师岗2人。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

  (一)招聘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报考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证书,同时满足各岗位具体招聘要求(含专业代码、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其他要求等),详情参见附件1。

  (1)“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