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度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2023-12-18 15:23: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创建于1974年,系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历经四十九年建设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综合实力位居省内前列的大型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36亩,职工4100余人,分为茂源南路综合院区和文化路妇女儿童院区,综合院区编制床位2500张,妇女儿童院区规划床位600张,设有三、四级临床学科44个,医技科室12个。2022年,门急诊量231万人次,出院患者10.6万人次,手术6.1万余台次。医疗辐射人口3300多万,年服务患者总量位居川东北5市第一位。

  热烈欢迎有意加入我院的有志之士积极报名。

  其他详细情况请查阅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hospital-nsmc.com.cn/introduce/)。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生),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4年度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审核、入职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为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博士研究生直接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3.长期招聘优秀博士,全年动态引进,不受医院已公布的岗位限制。经相关评审程序后,可享受安家补贴、科研启动基金等人才引进政策,详情请来电咨询。

  (二)编制外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该表中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编外聘用Ⅰ类人员,不解决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与同岗位同级别在编职工相同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医院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为编外聘用Ⅰ类人员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应聘人员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