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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12-08 10:14: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47年,是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业务技术指导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获国家卫生部“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称号。主要业务是开展妇女儿童医疗、护理服务,疾病预防及保健工作。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和学术交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及战争状态下的紧急救援任务。医院现有四个院区,编制床位1600张,80多个医疗、预防、保健、医技、和行政科室,医院现有职工2900余人。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博士毕业生。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

1

专业技术岗位

30

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临床医学类

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毕业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五)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手写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博士岗位”形式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我院人事科邮箱sxsetyyrsk@163.com。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考核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