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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学科教研员4人公告
2023-08-03 22:25: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1.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初中和高中学段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答辩。听课专家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复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说课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说课成绩、答辩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复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复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说课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4.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登陆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dzedu.dezhou.gov.cn/)查询。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由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于问题未查清和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进入同一岗位复试人员中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dzedu.dezhou.gov.cn/)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工作时间以落编时间为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初试、复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