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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三批)招聘公告
2020-05-26 20:37: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5月25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5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并签约,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4日15:00。

  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4日17:00。

  2、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其中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交。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应聘人员信息表(EXCEL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站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提前至少3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2、面试人员:

  报名、初审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高于计划数1:3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时间、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提前3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知。

  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核,并验看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