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的网络宣传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枣强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及干部选调工作要求,拟选调专业人员从事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意见安排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原则性强。
3、思维敏捷,勤于思考,思路开阔,勇于创新。
4、身体健康,性别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
5、具备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6、熟悉网络知识与电脑操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在省市级报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录用。
二、选调范围
在全县各事业单位(包括教体系统)的一般干部中选调,为全额事业编制,县财政开支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1、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报名,所在单位对报名的资格进行预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基本条件和有关证件,经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推荐表,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推荐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县宣传部新闻科,联系电话:0318-8224728。
2、组织审查。县委宣传部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选调条件进行审查,包括查阅档案、履历表、核实证件等。
3、考试考核。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人社局组织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考核。
4、考察了解。由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联合对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察了解。
5、集体研究。由县委宣传部、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拟选调人员的意见,按程序报批。
四、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纳入枣强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一管理。人员编制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县财政开支。
五、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人员3名,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手续调入枣强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不适应新工作岗位的退回原单位,未尽事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二零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