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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选聘教研员公告
2024-01-24 14:28: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12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岗位12名,选聘教研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教研员岗位职责如下:

  1.热爱教研员岗位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改信息,不断提高教研能力。

  2.协助上级教研部门,检查指导各校教学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根据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检查各科教学进度的安排、教师备课、课外活动、批改作业和学生负担等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3.组织、指导教师钻研教学大纲、新课程教材标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4.进行教学改革实验,探索教学领域改革途径,不断总结、交流和推广素质教育的先进经验。

  5.从实际出发,确定教育、教学研究专题,带领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探索,有示范、讲评、点拨能力,不断创造新的教学研究成果。

  6.组织、指导各校的教研工作,对其日常教研活动进行常规管理和督促工作。

  7.根据实际需要,收集整理有关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方面的信息,参与编写有实用价值的教学资料。

  8.善于发现基层的教研骨干,能够进行有计划、有实效性的培养,建设具有学科研究特色的骨干教师队伍,为教科研中心教育教学指导水平的提高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选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选聘其他条件(以下条件须满足其一)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22日之后出生);

  2.若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22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6.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用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

  三、选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5日9:00起至2024年3月1日(周五)16:00止。

  2.报名网站:https://www.szkscp.com.cn。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1)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考生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如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考生为硕士研究生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