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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迁市洋河新区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3-08-12 09:26: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宿迁市洋河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专任教师38名(非在编)。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年龄、专业等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7.本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8.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告发布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的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在《岗位简介表》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8月11日-8月17日,工作日9:00—18:00,洋河新区初级中学报告厅(洋河新区人和路56号),联系人:仓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0527-82668406,0527-82668008。

  2.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 1)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等,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所出具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3.陈述申辩。报名过程中,考生对初审结果不服的,可向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陈述申辩,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现场予以答复。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现场缴费,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5.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应保证《报名表》中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8月19日,具体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有关事项在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