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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锦州市凌河区面向社会招聘区属小学教师公告
2023-06-21 21:34: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93号)等政策法规要求,为落实“人才强区”战略,科学配置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5日(含)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25日(含)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含)。

  6.除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含)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⒈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⒍现役军人、现凌河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在岗教师、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

  ⒎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lhq.lnxyxx.cn/)

  1.报名时间:6月25日(星期日)9:00至7月3日(星期一)9: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届时,应聘人员登录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同意,填写《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其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现家庭住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3.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网上初审完毕,考生可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审核期内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