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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公告
2023-04-19 11:56: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决定公开招聘所属公办小学教师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简介

  珠海鹤洲新区地处广东省珠海市南部,拟规划范围包括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洪保十”片区(洪湾、保税区、十字门片区)以及鹤洲片区,地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二线”门户位置。陆域规划总面积235.29平方公里,其中万山片区约88.87平方公里(下辖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洪湾保税十字门片区约26.26平方公里,鹤洲片区(含珠海中心站(鹤洲)枢纽所在的白蕉南片区)约120.16平方公里,鹤洲新区未来可开发利用空间约134平方公里。其地理位置的优势,确定了鹤洲新区将成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联动发展区、开放型经济体制发展创新试验区、港珠澳大桥经济拓展区、特色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城市新中心。

  鹤洲新区筹备组下辖十字门小学、保税区第一小学、桂山小学(海岛)、万山小学(海岛),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针对不同的招聘对象分别设置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限报1个类别的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主要面向以下两类人员招聘:

  A类:面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按服务期满后颁发证书的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B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⑵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⑶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⑷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罚对象的;

  ⑸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⑹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考生须持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