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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10-14 12:54: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湘潭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家乡,下辖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拥有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湘潭综合保税区3个国家级园区,面积50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2.62万。是国家“一五”“二五”时期布局建设的重点工业城市,集聚36个工业门类,新能源和汽车制造、精品钢材及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12条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强劲。拥有5所本科院校,其他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中等职校31所,24万高校职校在校学生,104所国省科研机构。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为帮助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一批具有专业视角、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人才,为湘潭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2023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47人,引进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3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6.在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非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3.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引进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市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4.人才引进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