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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韶山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19 15:34: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韶山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个岗位共22人,岗位信息资格条件详见《韶山市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1)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韶山市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2)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除以上情形外,选报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可持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音乐岗位的考生,可持舞蹈等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6月25日至2004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县(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成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25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行承担。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5日,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6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点击报名浮窗按照报考须知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理性、谨慎报考。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报错、信息填写失误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